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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在全市实行统一的住院分娩单病种定额标准、补助标准,剖宫产统一补助标准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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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农合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全市新农合执行统一的住院分娩单病种定额标准和补助标准。阴产式住院费用一级医疗机构560元,二级医疗机构850元,各级医疗机构新农合补助标准统一为300元;剖宫产住院费用一级医疗机构1800元,二级医疗机构2400元,各级新农合补助标准统一为1000元。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或因急诊在新农合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新农合补偿不超过单病种的补助标准。对于有合并症的,按照非单病种补偿标准给予补助,但同一病种的非单病种比例不超过10%。凡未严格执行新农合住院分娩单病种基本服务项目、使参合农民住院分娩实际费用低于单病种定额自付金额的,新农合将不再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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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d/ ~1 P$ W+ s, d2 | 各区县新农合定点的县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住院分娩实行互认,执行报销“直通车”。新农合的补助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参合农民户口所在地的合疗经办中心结算,互认后的定点医疗机构由所在区县经办中心管理。参合农民在区县域外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医疗机构须在48小时内向户口所在地的新农合经办中心电话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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