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7 l$ _8 Q3 Y 尚有自知之明的我自以为是够不上孝子的,因为我毕竟没有流下一滴眼泪。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我曾经轻佻浮躁的心灵的确经受了一次大浪淘沙式的洗礼和冲击。笔之所及,情之所至,即便是铁石心肠的人,读后也断然不会无动于衷的。如此看来,晋武帝司马炎因这篇文章而收回成命当是在情理之中的。或许“鸟鸟私情,愿乞终养”并非发自内心深处的肺腑之言,纯属顺口胡邹而不足为训的托词而已。但是至少有一点是无可厚非的:那就是重的让人难以承受的亲情折服了一言九鼎的晋武帝。亲情的震撼力究竟有多么伟大,多么神圣,勿庸讳言,仅此一例便可窥豹一斑。$ {0 p7 t8 K: x& O+ h
6 m# _9 X" _: J8 X+ k, [& K 直面亲情,纵然是叱咤风云、呼风唤雨的英雄豪杰,也没有理由不低下高傲的头颅;即便是十恶不赦、作奸犯科的亡命之徒,也难保不会放下粘满鲜血的屠刀……就像“猛士在佛像面前失去自信”一样,在骨肉相连的亲情面前,没有什么英雄,也没有什么匪徒,有的只是父母的儿女。4 @2 [7 P! J3 W# X) o: |, r
诗人但丁曾经说过“推动星球转动的——是爱!”虽然但丁所谓的“爱”是广义范畴上的“博爱”,但若论其中最伟大、最无私的,我以为非亲子之爱莫属,至于恋爱、友爱、陌路之爱则在其次了。如果说亲子之爱是“本”的话,那么其他诸爱自当属“细枝末节”。在大多数情况下,本末应该是并行不悖的。然而当本末冲突在所难免之时,只要是有道德、有良知的人大抵都会舍末逐本的,而任何舍本逐末的做法则是再愚蠢不过了,自当为人所不齿。4 ^' ^% d; O6 k4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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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不止一次的思考过那道耳熟能详的测试题:母亲和妻子同时落水,你会先救谁?在慨叹出题者过人的睿智和刁钻之余,我试图设身处地地逼迫自己去做出一个合情合理的抉择。偶然想起《晋书》中记载阮籍“时率意命驾,不由径路,车迹所穷,辙恸哭而反”时左右为难,莫知所适的情景,我不禁感慨万千:我此时此刻的处境比之阮籍,可谓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在善与善之间做出选择,这又何尝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这种假设或许是多余的,生活中几乎不可能遇到。然而,如果非要有一个选择的话,我想我会舍妻子而取母亲的。并非不懂风情,而是固执地以为亲子之爱是我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母亲是唯一而不可替代的;并非盲崇孔孟的“百善孝为先”,只知乌鸦尚报反哺之恩,人何以堪?况且,于一个为人妻者而言,渴望从一个连自己母亲都可以舍弃的人身上得到真爱,多半也只能是奢望而已。. D+ n: S- @! W9 F* m/ a
! c* b) n; ~0 k1 R7 N* p! W6 ^. I 无意中读到了这样一则小故事:一个男孩参加班里的比赛,每人自制一辆车。男孩不够聪明,车造的不好看。在他打算放弃的时候,母亲安慰他说只要是自己用心造的,即使不好看也不要紧。在母亲的鼓舞下,男孩终于把车造好了。比赛那天,男孩在比赛的前一刻请求裁判给了他一分钟时间。后来男孩赢了,当有人问他那一分钟是否在祈祷上帝帮助他胜出时,男孩说,他的母亲在看他比赛,他祈祷:如果他失败了,恳求上帝不要让他的母亲难过。平淡至极的一个小故事却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小男孩用自己力所能及且朴素纯真的方式回报了母亲的关爱。或许,这就是所谓的感恩吧!想想自己,我不禁为自己曾经冠冕堂皇的承诺而深感羞赧。# h0 e' N' u# R. v6 K4 Z$ E.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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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之爱是你我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如果你感恩于爱你的父母亲人并且试图去做出回报,那么你首先必须明白一点:真爱不需要承诺,亲情不容践踏,不容亵渎。任何一个人,只要是一个良心未泯、道义尚存的人都应该深谙至少懂得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