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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双规”一个月之后,财政要员朱志刚涉嫌腐败的问题逐渐曝光。2008年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接受朱志刚的请求,同意其辞去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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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G! I' W' Z5 F0 g 2008年10月15日,朱志刚被中央纪委办案人员带走,随后被“双规”审查。朱志刚“落马”。的直接证据之一,是其家属以低价获得北京西直门“金晖嘉园”一套复式住宅用房,200多平方米,其购买价略高于开发成本价,按开盘折算差价约70万元,市场差价则高达数百万元。开发商为北京“新富系”控制人王福生,在2008年初,王福生已被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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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C7 \9 X# t! L* W R 朱志刚与王福生 & X/ h9 q* K. t! H' ~
6 V P+ _0 k7 C. y+ g( N% g 朱志刚1950年5月生,自幼长于北京。其祖籍系陕西陇县,他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即归属陕西代表团。 6 f l H/ s+ ~' r/ O* V) {
朱志刚从北京市大兴县财税系统基层干部起步,一路平步青云,2000年7月起,已是副部长,直至2008年2月转调全国人大常委会。
0 |* k' O5 T. j ^/ s" Y7 i2 h 王福生比朱志刚小一岁多。朱志刚与王福生的交情,可追溯至上世纪90年代初。当时朱志刚为国有资产管理局产权司司长,虽无很大实权,却熟谙国有资产处置玄机。 9 T, N+ v- @6 B
1993年3月,王福生在北京大兴县注册成立北京富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富华)。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主要由王福生及多家国有企业合资成立,其中包括北京电信发展总公司投资的1500万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朱夺元,是朱志刚的叔父。 " }" A* G, w' Z8 z
北京富华成立不久,王福生行贿的劣迹即昭显。1997年审结的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黄纪诚一案的判决书显示:“1993年6月间,黄纪诚协调、解决北京富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审批成立、经营开发权等问题,收受该公司总经理王福生松下空调一套,价值人民币1.05万元。” 7 N, S, o7 f3 N
1998年12月,包括朱夺元控制的北京电信发展总公司等国有大股东,均以原价退出北京富华。此后,北京富华经过数番腾挪,被王福生完全实际控制。 9 K; a! t1 n1 B6 j7 Y \
1999年1月,王福生注资2.5亿元成立了北京新富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富公司),自任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以此为平台,新富公司独资或合资设立了天富房地产有限公司、新美房地产开发公司、北京富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等,加之此前的北京富华,组成了“新富系”。
# q3 D9 s0 v) X5 K, U8 M9 I, P 2000年,王福生、孙伟光等建成高档住宅项目“金晖嘉园”。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朱志刚曾专门为此土地周旋于首钢、新富公司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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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 h; N( p- V' w2 I) z0 G 事发“新富系”税案 / Z: C M8 r. `2 k, ?6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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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年初,王福生被有关部门羁押,缘由是其实际控制的“新富系”多家公司偷税漏税。其妹夫孙伟光,则于3月10日被公安部悬赏1万元人民币通缉。接近案件的人士告诉记者,孙与朱志刚亦颇有私交。
$ K! a* }) t5 ^/ A) z 2007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北京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天富)负责人孙伟光偷税案。经查,该公司利用虚开的建筑工程发票虚列建筑开发成本,涉嫌偷税2577.19万元。记者调查证实,上述税案所涉项目正是东二环的美惠大厦。
+ }3 T/ t+ y$ X% g) X 2007年6月始,美惠大厦业委会就项目公摊面积不明等相关问题向中央纪委发出举报信。北京天富在项目开发中的问题由此引起官方注意。
7 ^ _0 m1 G5 }' V; _2 S 此后,随着问题的深入查处,北京天富的偷税等劣迹浮出水面。整个“新富系”亦被查出多家公司存在偷税漏税现象。
; F; O% I- [- ^& {, S 据悉,王福生的“新富系”偷税漏税案由北京市公安局侦办,中央纪委、公安部直接督办。王福生为求立功,检举了朱志刚亲属低价购买西直门高档房产的事实。接近朱志刚案件调查的人士告诉记者,王福生的检举只是构成朱志刚被查的一个因素。目前针对朱志刚的调查,主要指向其涉嫌操控资产评估、违规处置国有资产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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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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