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挖掘、保护、宣传这一民俗瑰宝,陕西省摄影家协会、中共陇县县委、陇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联合举办 “中国陇州社火”摄影大奖赛 主 办:陕西省摄影家协会 中共陇县县委 陇县人民政府 承 办:宝鸡市摄影家协会 县委宣传部 陇县文化广电局 陇县文物旅游局 组织机构 特邀顾问:胡武功(省文联副主席、省摄影家协会主席、著名摄影家、摄影评论家) 顾 问:杨宝玉(中共陇县县委书记) 主 任:吕千军(陇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主任:赵一键(中共陇县县委副书记) 许道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张晔平(县委常委、副县长) 张笃志(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冯 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李小红 (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冯晓伟(省摄协副主席、市摄协主席) 李振成(省摄协副主席) 陆柯仑(省摄协副主席) 董发亮 (省摄协副主席) 仵晓忠(秘书长) 活动时间:2011年2月11日(正月初九)----2001年2月17日(正月十五),主办方将在全县各乡镇组织特色社火游演活动 征稿时间:2011年2月17日----2011年5月31日 颁奖时间:2012年陇州社火艺术节上颁奖 活动内容:在社火艺术节期间所拍摄的有关陇州风情和陇州社火的摄影作品,本次大赛面向全国征集作品,邀请陕西知名摄影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及终评,评出入选作品100幅,从中选出金奖作品1幅,银奖作品2幅,铜奖作品3幅,佳作奖80幅。以上作品由陇县县政府收藏,用于以后的统一对外宣传,同一作者入选作品不超过3幅。 作品要求:所有参赛作品一律制作为5x7英寸的照片,同时提交该作品不小于3M的电子文件并附光盘。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单幅、组照不限,体裁不限。在每幅(组)作品的后面,写清作品的题目、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来稿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仅可做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谢绝提供数码创意合成的作品。 奖项设置: 金奖1幅 奖金2万元、奖杯一尊、证书一份 银奖2幅 各奖1万元、奖杯一尊、证书一份 铜奖3幅 各奖5000元、奖杯一尊、证书一份 佳作奖80幅 各奖 500元、证书一份 4 I0 k" w0 A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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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l% x4 i- j" R0 Z- q投稿地址:陕西陇县文化馆 邮编:721200 座机 4601735 电话 1587737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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