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网警提示:请不要在网上传播抵毁他人名誉等违法信息。陇州在线官方唯一服务热线:QQ:80231080

陇州在线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657|回复: 11

对与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2-14 17:3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陇州在线
L AND G
& i5 O4 k% i& z8 @  P( ^  P   大家好!
  k$ l6 O# H6 E1 G; P
( W" T8 O3 P  n$ |- k. _      自七月退出在线管理团后.时隔5个月首次发贴.不知道大家这几个月过的可好?老板是否加薪?企业是否增效?
0 _" W) ]6 O  D' @& M0 ]
* P0 j. n! C. Z) L      言归正传,本人最近一切过得都好.只是在今日,遇到一个有趣的事.说来和大家分享下:' b3 {( ^+ m) _/ F! |- p4 i8 m
) \1 h1 h# o0 g! {3 P
     今日,我刚上班正忙时,突然伟大的1群消息不断.因为工作较忙.无心细看.大概内容是B君在A君宣传自己的产品.双方都认为产品比较不错,分岐在价格.B君提出价格可以优惠(要求是美女).A君觉得高.此时C君杀出做了一个中间人.给双主价格进行调和.或许是网群聊本身会出现一些理解误差.A君和C君忽然一下开骂了.倒是卖东西B君尴尬了。不知道如何是好.开始主动让价以避免大规模"战争".但是.天不遂人愿,A、C二君已经开始显示出了“战争”的苗头,而此时的价格最终价格分岐在二十元.此时,做为1群管理员的我(群管理忘上交)自然坐不住了。也开始进行调解,但无效。于是启动了踢人策略(发广告、刷屏、骂人等;一警告,二警告不听着,踢!)。7 x2 U% A0 x; d" V, l7 o6 j% {  F7 T
     A、C两君各打50大板,全踢!按常理,事情本该告一段落了吧?NO!新一轮的击鼓鸣冤开始了!A、C二君分别以群好友、群消息方式M我。要求我给说法。为什么要踢他们?他们都觉得不服。我此时好言安慰他们,叫他们冷静下;或许是好久不参与管理了,我自己犯了一个错误,竟然以素质论人,这一点,是管理人员的大忌!其间我工作原因出去1小时,回来发现有好多留言。还是在讨说法的留言,我均未回。% O& ~( x( `+ W5 o5 _
5 ^) v& H' m1 |
      发此贴目的为:1、管理是人,也有自己的难处,希望能理解他们所做的一切(包括前段时间秋菊山庄事件有人骂管理员删  贴,此事本人另贴待发)也希望各群管理能做到自己的职责!7 E6 y6 n& }8 L0 b
                    2、群员也罢,坛友也好;都是老乡,相互漫骂有意思? 能富了你们?能叫你们中500W?不论你们身处何地,你代表了自己的形象,自己的素质!不要叫别人说陇县人形象素质不行!
5 R+ }% y1 R5 I7 q2 j                    3、 希望农民童鞋把我管理下了吧。不在其位。不谋其实! 鄙人感激涕领,每日必烧三柱高香祝您财源广进。求你了!  t2 N" n* ~- M& W+ K; F; O

) g4 B' K, g2 O2 R, W 最后。感谢大家百忙之中浏览! 谢谢! 3Q!
5 y- e! a% i/ p0 ^* E6 H2 g& D5 o1 O( k' V
    PS :文中人物涉及隐私。均以化名出现,如有雷同,实属侥幸!
& }( E' Y; d. v$ B         
( R5 o9 L) K, A4 N/ z: f+ h  M! q: K
* |' L" N  q4 a$ a2 x                                                                                                                   极品潜水员    2010.12.14
" K; h4 H7 a( W1 |- ]     4 f$ D$ G+ F+ F1 D9 _$ R+ p

8 @7 ~+ I2 F) Y4 y. q: C* x
发表于 2010-12-14 17:4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陇州在线
我觉得还是冤枉
发表于 2010-12-15 00: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陇州在线
不知道应该怎么说。。。
发表于 2010-12-15 13:5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陇州在线
  哎!!!林大啥类型都有!!!!!!!!!!!!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5 13:5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陇州在线
就此事,到今日,还有人在群就此事说我处理不公.( k/ \- G+ m: U, q
  ~; e( S( D  W) x
得!我退群,以捍卫一个群管理员的尊严!
发表于 2010-12-15 14:3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陇州在线
虽然管理员踢了我,可在事情过去的第二天,仍然有人质疑管理员,说是不是我给了管理员好处他又加我到群里了?* {7 P. R" g. w# Z; s# B. b- b* P
看到这样的问句,我绝对应该站出来为管理员和自己澄清一下:
$ E& t* L1 s! c% D  J7 ]0 K1.我不认识管理员更不要说我能给他什么好处。; K8 d8 x& b$ z+ n. g
2.事情发生后的几个小时里我一直发消息加群,毫不夸张的说最起码有几十次
5 A9 r& J5 U6 O# X9 S5 d& }/ X3.我当时觉得很冤枉,可看到管理员说“谁家的孩子不犯错,总不能一棍子打死”这样的话之后我觉得他给了我应有的惩罚,什么都释然了,这就足够了。
' @8 J9 F+ |$ _' K, W4.至于最后管理员通过了我的消息认证,让我再次回到群,应该是我的坚持打动了某一个人,因为管理员有好几个,都有批准某个人加入群的权限。
3 g3 C5 D; ^' Y9 w% N; H. e希望大家不要再质疑管理员的工作了,他做的这些都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我们应该理解他
发表于 2010-12-15 14:3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陇州在线
虽然管理员踢了我,可在事情过去的第二天,仍然有人质疑管理员,说是不是我给了管理员好处他又加我到群里了?
. T% u4 M+ ]' }看到这样的问句,我绝对应该站出来为管理员和自己澄清一下:
$ e0 L, b# a$ D1.我不认识管理员更不要说我能给他什么好处。
% S, w9 \- t/ f8 [: }2.事情发生后的几个小时里我一直发消息加群,毫不夸张的说最起码有几十次. M$ _) v3 F' ~& z8 \
3.我当时觉得很冤枉,可看到管理员说“谁家的孩子不犯错,总不能一棍子打死”这样的话之后我觉得他给了我应有的惩罚,什么都释然了,这就足够了。
! f/ Q! P$ o3 a" V' p4 |4.至于最后管理员通过了我的消息认证,让我再次回到群,应该是我的坚持打动了某一个人,因为管理员有好几个,都有批准某个人加入群的权限。2 ]2 }/ ]0 ~. i4 ~' u( z/ ]
希望大家不要再质疑管理员的工作了,他做的这些都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我们应该理解他
发表于 2010-12-17 22: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陇州在线
阿雅米是我第二次加进来的
发表于 2010-12-18 08: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陇州在线
我要对潜水员同志提出批评。8 c4 U- S# B" Q) P" o$ J5 _
一、对于管理过程中碰到的一些难管人和事,按照管理原则和制度应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没什么好商量的。
* x; w) h% P' m; m3 I, p$ I二、作为管理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被误解和质疑是正常的,这就需要一方面沟通,一方面坚持。
. c8 P: I* O) g& d2 R三、退群显然不恰当。这是一种典型的逃跑行为。0 \- ~4 U1 T5 M$ U0 k
发表于 2010-12-18 08:26:01 | 显示全部楼层
陇州在线
哈哈,我经常被人骂,也没退群呀。
发表于 2010-12-19 18:3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陇州在线
不明真相的群众围观中...
发表于 2010-12-19 21: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陇州在线
回楼上,你就慢慢围观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陇州在线
陇州在线旗下·陇县论坛·免责声明
陇州在线始于2005,您看到的内容均为会员发表,并不代表陇州在线立场,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站长:陇县新农民(QQ:80231080 TEL:135-7222-1359),(管理员:不吃鸡蛋:QQ:119085011 老顽童:QQ:34757312)

陇州在线官方QQ群: 4317944 | 20423079 | 20423131 |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本站中文域名:www.陇县.com www.陇州.com www.陇州在线.com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陇州在线 ( 陕ICP备19006625号 )

GMT+8, 2024-5-21 16:23 , Processed in 0.054529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