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网警提示:请不要在网上传播抵毁他人名誉等违法信息。陇州在线官方唯一服务热线:QQ:80231080

陇州在线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580|回复: 0

高房价是房地产业的慢性自杀行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4-7 12:5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24日,国家发改委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报告中,担心房价下跌可能引发负面影响,提出适度回调,引起了广泛而尖锐的争议。我认为,维护高房价是对当前国内外形势的错误判断,可能让刚被挤出的房地产泡沫重新泛起,最终毁灭整个房地产业。    1、房地产市场多年带病运行。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国内外房地产市场整体上都处于衰退期。纵观全球,所有国家的房价今年都在大幅下跌,这是一个大趋势。但相比之下,我国房地产市场从2005年就开始进入价格膨胀期,泡沫被不断放大,形成地方政府、开发商、商业银行和炒房者之间的利益链条。高房价让富人更富,让地方官员寅吃卯粮出政绩,中低收入居民却买不起、住不起房子,多年带病运行,严重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  |. Z" R! v; d# t2 q. s
    2房地产市场面临严峻的供应过剩风险。早在9月24日,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就发布报告说,我国房价可能会一跌10年,缩水50%。央行最新公布的第三季度全国城镇问卷调查也显示,出于对收入预期的悲观,未来3个月打算购房的居民人数为13.3%,是1999年以来的最低水平。突出的问题还在于,房地产市场面临严峻的供应过剩风险。全国现有存量房3.32亿平方米,在建24亿平方米,空置率为71.5% 。即使按全国平均房价3,000元/平方米计算,存量房占压资金也高达9,660亿元。据了解,北京、上海、深圳、厦门、南京、杭州、重庆、哈尔滨等全国15个城市现有的存量房,至少需要27个月才能全部消化。( G3 Q" f* J8 T: ?& R- T! \) Q7 u
   3、高房价可能引发房地产市场彻底崩盘。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第一步,是挤出价格泡沫,清理现有存量房,压缩保障房在内的所有建设项目。应该指出,中央始终希望房地产市场在扩大内需中发挥积极作用,带动原材料、建筑施工、工程机械、基础设施和大件消费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成为拉动经济增长、创造就业的强大动力引擎之一。正因为如此,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房地产市场应满足居民合理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减轻居民合理购买自住房的负担。但一些地方政府曲解中央意图,通过行政手段以各种名目维持高房价,最终可能引发房地产市场彻底崩盘。/ Z3 W# ?" o2 k
   4、房价合理回落是房地产市场成熟的标志。怎样确保既拉动经济增长,又可以提高中低收入居民住房购买力,中央应当给出一个十分明确的信号,房价降到什么价位才算合理,才不会继续往下降。12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出台的房地产新政,依然没有明确这个实质问题。当前,房地产市场笼罩着浓厚的观望气氛,只有房价回落到合理水平之后才能消除。面对这样一个基本事实,我相信绝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愿意理性降价,因为有活跃的交易行为才能保证投资的增长,才能有稳定的收入预期。降低房价,最终实现社会平均利润水平,是房地产市场成长与成熟的标志。
( |3 ?" H' H% V5 R# ~6 k3 `% z   5、采取果断措施实行房地产市场最高指导价。我认为,房地产市场应该救,但该救的是“市场”而不是“房价”。“房价只涨不跌”的神话必须打破,处于调整期的房地产市场必须回归到与居民购买力相协调的水平。基于这个判断,我建议中央采取果断措施,对症下药激活房地产市场,释放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购买力。具体措施包括:(1)实行房地产市场最高指导价,不同城市区别对待,确保一步降价到位。(2)居民购买首套中小户型商品住房(体现合理、自住、普通商品住房三要素),可以直接获得房价总额10%的财政补贴。(3)对房地产开发商给予减免土地出让金等适当补偿。(4)继续完善降低交易税费、加大购房金融支持等行之有效的配套办法。
, E. x5 R6 w- ?* H& g5 {    我想最后强调的是,没有购买力的房地产市场是危险的,严重时可能绑架政府、绑架银行、绑架社会。个别房地产开发商利用经济实力,掌握媒体话语权,混淆视听,仍在编造种种不维护高房价就影响经济基本面的危言。我认为,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继续要求政府出台高房价保护政策,要求银行继续低息借贷,要求中低收入居民穷其一生为高房价买单,是缺乏道德、责任和良心的自私行为,应当受到谴责。如果我们不保持清醒的头脑,就会导致扩大内需成为一句空话,甚至有可能酿成深层次的社会冲突和经济危机。
6 E+ [' a: d) ]4 ]-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陇州在线
陇州在线旗下·陇县论坛·免责声明
陇州在线始于2005,您看到的内容均为会员发表,并不代表陇州在线立场,转载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站长:陇县新农民(QQ:80231080 TEL:135-7222-1359),(管理员:不吃鸡蛋:QQ:119085011 老顽童:QQ:34757312)

陇州在线官方QQ群: 4317944 | 20423079 | 20423131 |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本站中文域名:www.陇县.com www.陇州.com www.陇州在线.com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陇州在线 ( 陕ICP备19006625号 )

GMT+8, 2024-5-5 00:54 , Processed in 0.619738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